為了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償機制,強化財務監管,規範收支行為,甘肅省財政廳近日印發《甘肅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收支兩條線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明確全省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行“財務收支兩條線”管理,所有收入全部上繳上級財政部門,不得自行開設賬戶,嚴禁坐收坐支和私設小金庫,各項支出經核定後下撥。
據了解,2011年,甘肅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了基本藥物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和業務支出等運行成本主要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診治群眾常見病、多發病,提供公共衛生服務成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主要職責。為了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效行使公益性服務職能,按照國家及省上有關文件精神,省財政廳制定印發了《暫行辦法》,要求縣市區財政部門設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核算中心”,負責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日常收入的收繳及經費核算撥付工作。核算中心開設財政專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收入和其他收入全部上繳核算中心財政專戶,同級財政補助和上級補助的各類資金也納入專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出由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出申請,經縣市區衛生部門審核後,報縣市區財政部門核定,通過核算中心財政專戶,分單位、類別支付。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撤銷原有各類賬戶,所有收入實行以票管收,各項收入的取得,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製的票據。(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