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和加強道路客運安全管理,重慶市交委實施道路客運安全告知等三項措施。一是積極推行道路客運安全告知制度。(一)在車內明顯位置標示客運公司名稱、客車號牌、駕駛員及乘務員姓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客運車輛核定載客人數、經批准的行駛線路、經批准的停靠站點和中途休息站點等信息。(二)在車內相應位置標示車輛安全出口及應急出口逃生、安全帶和安全錘使用方法等應急逃生知識。(三)在車內明顯位置集中標示法律法規規定事項。(四)以上告知和標示內容,應由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製作成安全提示片,向客運企業免費發放。客運企業和站場在發車前應按要求向乘客播放。不具備播放條件的應由駕駛員(乘務員)在發車前向乘客宣讀告知。(五)各區縣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堅決落實道路客運安全告知制度。2011年年底前,完成臥鋪客車、超過800公里的省際班線客運車輛,2012年7月前完成省際班線客運車輛和省際旅遊客車,2012年12月前完成省內班線客車和省內旅遊客車。(六)依託96096,進一步完善監督舉報電話處理機制。二、積極推行臥鋪客車兩項安全管理規定。(一)臥鋪客車安裝符合標準且具有視頻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二)積極推行臥鋪客車淩晨2點至5點停車休息制度。三、及時發佈道路交通服務信息。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道路運輸企業要以客運駕駛人、危險化學品運輸駕駛人為重點,通過營運車輛GPS監控系統,及時向從業人員通報道路交通事故和安全隱患警示信息,發佈災害性天氣、公路水毀等提示、服務信息。2011年9月底前,對客運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警示、提示、服務信息發佈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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