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14時,國家減災委、民政部針對今年第17號颱風“納沙”緊急啟動國家救災預警響應,向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雲南等地民政部門以及中央救災物資福州、南寧、昆明儲備庫發出緊急通知,安排部署防範應對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強颱風“納沙”的防範應對準備工作,從最不利的情況出發,進一步細化工作要求,明確工作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工作部署到人、責任落實到位。要及時加強與氣象、國土、水利、海洋、漁業等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加密會商頻次,實時跟蹤“納沙”的移動路徑,高度關注可能出現的強降雨天氣過程,及時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途徑,多渠道、廣覆蓋、不間斷地向社會公眾發佈相關信息,讓公眾及時了解“納沙”的最新動態和可能造成的損害,以便及時採取防災避災措施,切實減輕災害損失。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門要視情及時啟動救災預警響應,提前派出工作組赴影響較重地區,檢查指導各項應對準備措施。要配合做好危險地段、危險區域的安全排查,切實摸清可能面臨的自然災害風險和隱患情況,在危險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進一步強化避險轉移措施,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可能影響區域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特別是要配合做好旅遊景點、海上養殖漁排、港口危險地帶、低窪易澇地區、山洪災害易發區域等人員的疏散轉移,切實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應急值守工作,尤其是要妥善安排好國慶長假期間的值班工作,合理調配工作力量,選派業務精湛人員輪流值班,主要負責人要上崗帶班,確保節日期間救災應急工作不受影響,確保各項救災職責落實到人。要按照《民政部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要求,認真做好相關災害信息的匯總和分析,遇到重大情況,要及時處置,並迅速上報。要準確、及時、快捷報告本地災情和救災工作開展情況,做到不遲緩、不延誤。
通知明確,各地民政部門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礎上,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實,高度關注雨情、水情的變化,高度防範雷雨大風、地質災害等的不利影響,認真做好應急救災各項準備工作。災情達到啟動本地預案的,要迅速啟動救災應急響應,確保災後第一時間救災人員、救災物資和救災資金到位,各項救災工作措施落實到位。中央救災物資福州、南寧和昆明儲備庫要切實加強與本地鐵路、交通運輸等部門的聯絡與溝通,進一步完善救災物資緊急調撥機制,認真做好物資調撥的各項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