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消除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根據公安部《全國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動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方案》要求,從9月26日起,青海省公安消防總隊全面打響“清剿火患”戰役。此次活動將深入全省社會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社區、鄉村等區域,按照“社會單位百分之百檢查,一般隱患百分之百整改,重大隱患百分之百掛牌”的工作要求,全面消除火災隱患,確保火災形勢穩定。
“清剿火患”戰役主要對近幾年一直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築和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主要對社區、鄉村的小旅館、餐館、洗浴、商店、網吧、生産加工作坊,以及生産性、經營性“三合一”等場所進行地毯式排查,重點整治建築耐火等級、生産儲存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範,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等隱患;主要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高層、地下建築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建築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以及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等問題。同時,各地對影響本地區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和行業一併納入“清剿火患”戰役範圍,著力消除影響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此外,消防部門針對玉樹重建期間消防形勢十分嚴峻的實際情況, 緊緊抓住安置點帳篷、施工工地、建材集散地、易燃易爆危險品、宗教活動場所和設置在帳篷和板房內的各類人員密集場所等火災防控重點,全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確保玉樹災區不發生亡人火災事故。
“清剿火患”戰役將於2012年2月29日結束。各地消防部門發揮多警聯動機制,通過“分區分片”排查、“網格化”管理、“實名制”檢查等手段,實現“清剿火患”戰役的全面深入。同時對單位、“三合一”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採取臨時查封措施;對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産停業;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一律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對建築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一律依法從重處罰;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一律書面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作者:李欣 袁立軍 閆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