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1]12號)要求,商務部、公安部、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六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關於深入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強化肉品衛生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決定自2011年10月開始,在全國開展為期9個月的打擊私屠濫宰強化肉品衛生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取締私屠濫宰專業村(戶)或私屠濫宰窩點、搗毀私屠濫宰肉品非法經營網絡為重點,從宰前、宰中、宰後等各個環節入手,集中力量開展私屠濫宰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及犯罪團夥,大力規範肉品生産經營行為,促進屠宰及肉品市場秩序根本好轉。到2012年7月底,實現地級以上城市銷售的豬肉全部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到2012年底,努力實現城鎮銷售或使用的豬肉全部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此次專項行動主要包括五方面任務:一是以偏遠農村、城鄉結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邊、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為重點區域,深入整治違規屠宰生豬行為。二是加強對定點屠宰企業資格證牌使用管理,嚴厲打擊出借、轉讓定點屠宰證書或者標誌牌,以及冒用或使用偽造定點屠宰證書或標誌牌等違法行為。三是嚴格生豬屠宰檢疫檢驗,嚴厲打擊出場未經檢疫檢驗或者檢疫檢驗不合格肉品等行為。四是以各類經營豬肉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集貿市場、超市等為重點,嚴厲打擊銷售無檢驗檢疫證明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等違法行為。五是以肉製品加工專業村、肉類加工小作坊、學校和建築工地食堂、小餐館、旅遊景點餐飲服務單位等為重點,嚴厲打擊使用私宰肉品行為。
通知強調,各地要根據國務院鮮肉和肉製品安全整頓治理的統一部署,統籌推進打擊私屠濫宰專項治理、“瘦肉精”專項整治及打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工作。要建立打擊私屠濫宰部門協作機制,商務、公安、農業、工商、質檢和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密切協作,加強聯合執法,形成打擊私屠濫宰的全過程無縫隙監管鏈條。
2012年6月,六部門將對各地專項治理行動進行考核評估,對重點地區和重點目標進行實地督查。
商務部等6部門聯合開展肉品專項整治行動
為保證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商務部、公安部、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藥監局決定從2010年6月至12月聯合在全國開展“強化畜禽屠宰監管確保肉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針對當前影響肉品質量安全的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整治工作重點在以下八個方面:
一是開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強化對活禽和生豬(牛、羊)的産地檢疫,加強對畜禽養殖場(戶)的監管,嚴肅查處屠宰、經營、運輸無檢疫證明、檢疫不合格的畜禽或者病死畜禽的非法行為。嚴格開展屠宰檢疫,對進入屠宰廠(場)的活禽和生豬(牛、羊),嚴格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對無檢疫證明的要按有關規定處理;認真做好屠宰同步檢疫工作,切實規範檢疫證章使用,監督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嚴厲打擊屠宰病死畜禽的非法行為。
二是開展瘦肉精等禁用物質整治。廣泛宣傳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危害,提高養殖場(戶)的質量安全意識;要加大養殖環節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使用或教唆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行為。督促定點屠宰廠(場)改善檢測條件,提高對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檢測能力。加強屠宰環節瘦肉精抽檢工作,防止喂食瘦肉精生豬進入屠宰環節。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