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在津舉行了一場簽約儀式,內容是關於設立天津海事仲裁中心和天津理算及法律服務中心的合作框架協議,旨在促進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這意味著,天津乃至整個環渤海地區當事人解決海事海商爭議及處理海損事故理算有了專門的海事法律服務機構。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長崔津渡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董松根分別講話並簽署了這兩個協議。
崔津渡在講話中表示國務院正式批復《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方案》以來,以發展現代航運服務體系為標誌的軟環境建設成為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重要任務。而引入高水平的海事仲裁、海損理算、海事法律諮詢服務,對北方國際航運中心軟實力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董松根表示,將天津建設成為中國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是國家戰略,中國貿促會所屬的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及中國貿促會海損理算中心作為各自領域中國唯一的專業機構,對推進天津海事法律建設、加快天津現代航運服務體系發展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
即將設立的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天津海事仲裁中心以仲裁為主的爭議解決方式,獨立公正地解決有關航運、航運保險、船舶建造等糾紛,為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管理的直屬機構;中國貿促會天津理算及法律服務中心將在天津開展海損理算、財産損失評估、財産損失定損、財産損失理算、海事技術及法律諮詢等相關業務。(記者 岳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