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2010年度收支決算總表
金額:萬元
收 入
|
|
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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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決算數
|
項目
|
決算數
|
一、財政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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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418.68
|
一、一般公共服務
|
14.48
|
二、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
|
|
二、外交
|
32,568.83
|
三、事業收入
|
60,987.33
|
三、教育
|
10.78
|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
13,179.64
|
四、科學技術
|
25,083.33
|
五、其他收入
|
23,368.20
|
五、文化體育與傳媒
|
474,872.47
|
|
|
六、社會保障和就業
|
4,380.18
|
|
|
七、住房保障支出
|
10,426.76
|
|
|
|
|
本年收入合計
|
387,953.86
|
本年支出合計
|
547,356.82
|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
9,083.33
|
結余分配
|
7,784.74
|
上年結轉和結余
|
346,135.72
|
年末結轉和結余
|
188,031.35
|
|
|
|
|
合計
|
743,172.91
|
合計
|
743,172.91
|
關於文化部2010年收支決算總表的説明
按照現行部門決算有關規定,文化部2010年度部門決算反映文化部所屬3級36個獨立核算單位的收支情況,包括文化部本級、所屬29家二級預算單位和6家三級預算單位。
文化部決算編制的資金範圍是預算單位的各項收支情況,口徑與預算銜接一致,未納入預算編制範圍的單位資金,不納入決算編報範圍。
一、收入總計743,172.91萬元
文化部2010年度部門決算總收入743,172.91萬元,其中:
1.財政撥款290,418.68萬元,反映本年度從中央財政取得的一般預算撥款。
2.事業收入60,987.33萬元,反映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如文化部所屬國家京劇院、國家話劇院等藝術表演團體進行各類文藝演出取得的收入等。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13,179.64萬元,反映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23,368.20萬元,反映除上述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9,083.33萬元,反映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6.上年結轉和結余346,135.72萬元,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等。
二、支出總計 743,172.91萬元
文化部2010年度部門決算總支出743,172.91萬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14.48萬元,反映用於標準化管理方面的相關支出。
2.外交(類)32,568.83萬元,反映用於駐外文化中心購建及經費獨立核算的駐外文化處和駐外文化中心人員工資和日常運轉的相關支出。
3.教育(類)10.78萬元,反映文化部所屬幼兒園(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無財政撥款)的支出。
4.科學技術(類)25,083.33萬元,反映用於部屬科學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工資和單位日常運轉,學術研究,研究生培養,科研單位基礎設施修繕及設備購置等方面的支出。
5.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474,872.47萬元,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用於文化部機關人員工資和單位日常運轉以及履行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文化部職能而開展各項活動的支出;二是用於部屬文化和文物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和正常運轉以及基礎設施建設和開展專業業務活動發生的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4,380.18萬元,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主要是部機關離退休職工工資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類)10,426.76萬元,反映用於部機關及部屬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支出。
8.結余分配7784.74萬元,反映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單位從事業收入或經營收入中按規定提取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188,031.35萬元,反映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後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部分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結轉和結余。
文化部2010年度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金額:萬元
項目
|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
|
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類
|
款
|
項
|
合計
|
442,107.72
|
90,920.38
|
351,187.33
|
202
|
外交
|
32,568.83
|
7,766.43
|
24,802.40
|
20202
|
駐外機構
|
32,488.83
|
7,766.43
|
24,722.40
|
2020202
|
其他駐外機構支出
|
32,488.83
|
7,766.43
|
24,722.40
|
20299
|
其他外交支出
|
80.00
|
-
|
80.00
|
2029900
|
其他外交支出
|
80.00
|
-
|
80.00
|
206
|
科學技術
|
15,571.75
|
9,050.28
|
6,521.47
|
20603
|
應用研究
|
14,003.69
|
9,050.28
|
4,953.41
|
2060301
|
機構運行
|
9,050.28
|
9,050.28
|
-
|
2060302
|
社會公益研究
|
4,681.55
|
-
|
4,681.55
|
2060399
|
其他應用研究支出
|
271.86
|
-
|
271.86
|
20604
|
技術研究與開發
|
26.43
|
-
|
26.43
|
2060402
|
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
|
26.43
|
-
|
26.43
|
20605
|
科技條件與服務
|
1,437.63
|
-
|
1,437.63
|
2060503
|
科技條件專項
|
1,437.63
|
-
|
1,437.63
|
20699
|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
|
104.00
|
-
|
104.00
|
2069999
|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
|
104.00
|
-
|
104.00
|
207
|
文化體育與傳媒
|
380,388.51
|
60,525.04
|
319,863.47
|
20701
|
文化
|
213,187.47
|
39,777.44
|
173,410.03
|
2070101
|
行政運行
|
4,573.21
|
4,573.21
|
-
|
207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
4,918.10
|
-
|
4,918.10
|
2070103
|
機關服務
|
414.07
|
316.99
|
97.08
|
2070104
|
圖書館
|
66,600.46
|
9,707.81
|
56,892.65
|
2070105
|
文化展示及紀念機構
|
16,111.22
|
568.49
|
15,542.73
|
2070106
|
藝術表演場所
|
210.33
|
-
|
210.33
|
2070107
|
藝術表演團體
|
29,973.44
|
9,521.13
|
20,452.31
|
2070108
|
文化活動
|
4,292.25
|
-
|
4,292.25
|
2070109
|
群眾文化
|
666.65
|
-
|
666.65
|
2070110
|
文化交流與合作
|
21,995.51
|
-
|
21,995.51
|
2070111
|
文化創作與保護
|
27,468.97
|
-
|
27,468.97
|
2070112
|
文化市場管理
|
1,434.68
|
-
|
1,434.68
|
2070199
|
其他文化支出
|
34,528.57
|
15,089.80
|
19,438.76
|
20702
|
文物
|
139,258.26
|
20,559.91
|
118,698.35
|
2070204
|
文物保護
|
1,122.30
|
-
|
1,122.30
|
2070205
|
博物館
|
138,135.96
|
20,559.91
|
117,576.05
|
20705
|
新聞出版
|
187.69
|
187.69
|
-
|
2070505
|
出版發行
|
187.69
|
187.69
|
-
|
20799
|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
27,755.08
|
-
|
27,755.08
|
2079999
|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
27,755.08
|
-
|
27,755.08
|
208
|
社會保障和就業
|
4,279.04
|
4,279.04
|
-
|
20805
|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
4,279.04
|
4,279.04
|
-
|
2080501
|
行政單位離退休
|
3,767.99
|
3,767.99
|
-
|
2080502
|
事業單位離退休
|
92.00
|
92.00
|
-
|
2080503
|
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
|
419.05
|
419.05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299.58
|
9,299.58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299.58
|
9,299.58
|
-
|
2210201
|
住房公積金
|
4,253.47
|
4,253.47
|
-
|
2210202
|
提租補貼
|
1,298.76
|
1,298.76
|
-
|
2210203
|
購房補貼
|
3,747.35
|
3,747.35
|
-
|
關於文化部2010年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的説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編制,反映文化部2010年度部門決算中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本表中的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既包括使用當年從中央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髮生的支出,因此,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大於《2010年度收支決算總表》中的財政撥款收入數。
一、外交(類)
(一)駐外機構(款)財政撥款支出32,488.83萬元:主要用於駐外文化中心購建、經費獨立核算的駐外文化處和駐外文化中心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以及開展相關業務活動的支出。
(二)其他外交支出(款)財政撥款支出80萬元:主要用於第五屆10+3文化人力資源開發合作研討班的支出。
二、科學技術(類)
(一)應用研究(款)財政撥款支出14,003.69萬元,主要用於中國藝術研究院等部屬科學單位人員經費和機構運轉經費等方面的支出及開展學術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二)技術研究與開發(款)財政撥款支出26.43萬元,主要用於國家圖書館數字平面內容支撐技術平臺項目的支出。
(三)科技條件與服務(款)財政撥款支出1,437.63萬元,主要用於中國藝術研究院等部屬科學單位進行基礎設施修繕及設備購置的支出。
(四)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財政撥款支出104萬元,主要用於科技業務管理費支出。
三、文化體育與傳媒(類)
(一)文化(款)財政撥款支出213,187.4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行政運行(項)財政撥款支出4,573.21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機關(不含離退休幹部局)用於在職幹部人員經費和機關運轉經費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財政撥款支出4,918.1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機關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機關服務(項)財政撥款支出414.07萬元,主要用於為文化部機關提供後勤保障服務的機關服務中心的支出。
4.圖書館(項)財政撥款支出66,600.46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所屬國家圖書館用於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以及開展專業業務活動的支出。
5.文化展示及紀念機構(項)財政撥款支出16,111.32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所屬中國美術館和梅蘭芳紀念館用於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以及開展專業業務活動的支出。
6.藝術表演場所(項)財政撥款支出210.33萬元,主要用於國家大劇院基建工程項目支出。
7.藝術表演團體(項)財政撥款支出29,973.44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直屬藝術院團用於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開展專業業務活動以及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支出。
8.文化活動(項)財政撥款支出4,292.25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舉辦大型藝術活動的支出。
9.群眾文化(項)財政撥款支出666.65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用於開展群眾文化活動的支出。
10.文化交流與合作(項)財政撥款支出21,995.51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開展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方面的支出。
11.文化創作與保護(項)財政撥款支出27,468.97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在鼓勵藝術創作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12.文化市場管理(項)財政撥款支出1,434.68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用於文化執法檢查等文化市場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其他文化支出(項)財政撥款支出34,528.57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所屬其他文化單位用於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開展專業業務活動以及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支出。 (二)文物(款)財政撥款支出139,258.2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文物保護(項)財政撥款支出1,122.3萬元,主要用於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
2.博物館(項)財政撥款支出138,135.96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所屬故宮博物院和國家博物館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開展專業業務活動以及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支出。
(三)新聞出版(款)財政撥款支出187.69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所屬中國文化傳媒集團用於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開展專業業務活動以及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支出。
(四)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財政撥款支出27,755.08萬元,主要用於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類)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財政撥款支出4,279.04萬元,具體項級科目如下: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財政撥款支出3,767.99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離退休幹部局統一管理的部機關離退休經費。
2.事業單位離退休(項)財政撥款支出92萬元,主要用於中國工藝美術館離退休職工離退休費支出。
3.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財政撥款支出419.05萬元,主要用於文化部用於離退休幹部局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類)
住房改革支出(款)財政撥款支出9,299.58萬元,具體項級科目如下:
1.住房公積金(項)財政撥款支出4,253.47萬元:主要用於按照國家規定,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提租補貼(項)財政撥款支出1,298.76萬元:主要用於1999年按照《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提高房租增發補貼的通知》規定向職工發放的租金補貼。
3.購房補貼(項)財政撥款支出3,747.35萬元:主要用於1998年住房分配貨幣化之後,按照國家住房政策規定,向無房職工、住房面積未達標的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