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從山東省教育廳獲悉,省政府出臺相關措施,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系列行動計劃。具體措施有:自2012年起,省級以上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錄用;市級以下機關特別是縣鄉機關招錄公務員,錄用計劃將主要用於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同時,將深入實施“崗位拓展計劃”、“基層就業項目計劃”、“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就業服務與援助計劃”等,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系列行動計劃。
吸引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基層公務員
為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山東省明確,市級以下機關特別是縣鄉機關招錄公務員,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吸引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錄用計劃應主要用於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自2012年起,省級以上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錄用。同時,按照統一徵集崗位、統一發佈公告、統一組織考試、統一服務管理的原則,統籌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全科醫師培訓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
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到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機關工作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後工資確定,試用期滿後級別工資高定1至2檔;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高定1至2級。基層崗位選擇上,高校應屆畢業生也將有更多機會。山東省要求各地實施“高校畢業生社區就業計劃”,到2015年底每個城市和農村社區至少安排1名高校畢業生;開發社會管理和公共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領域服務崗位,把街道(鄉鎮)、社區勞動就業與社會保障服務、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社區矯正等納入公益性崗位,重點安置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
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可獲扶持
山東省要求,啟動“崗位拓展計劃”,發展既具有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較強吸納就業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産業,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企業吸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3年內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標準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對當年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佔企業職工總人數30%以上的中小企業,地方財政應優先考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並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辦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吸納人數,按每人最高10萬元標準、期限最長2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額度貸款;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規定條件的,同級財政按現行規定給予相應貸款貼息。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的,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創業享受減稅+小額擔保貸款
啟動“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重點面向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期內的高校畢業生。“十二五”期間每個設區的市至少設立1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學生創業園和1個以上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各縣(市、區)和高校也要設立大學生創業園或孵化基地。高校畢業生創業將獲得減稅。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減稅之外,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最長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記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