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全國地質環境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未來幾年,我國將投資17億元,建成含有20445個監測站點的全國性的地下水監測網,全面提升區域地下監控能力、預報預警能力、決策支持能力與信息服務能力,推動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建設,實現地下水監測信息及時獲取與應用分析,為各級政府管理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優質服務。該項目由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聯合開展,目前項目可研報告已經完成。
據介紹,2010年11月,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通過發改委立項。項目總體目標是依託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建成一個比較完善的國家級地下水監測站網,初步實現對全國地下水動態的有效控制;帶動地方政府開展省、地級地下水監測網建設,建成與國家級監測網點規模相匹配的,滿足地方監測、監督管理職能需求的地方級地下水監測網絡;以監測工程項目實施為契機,推動地市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建設,力爭在開展地下水監測地市全部建立地質環境監測機構;通過項目實施,為各級領導、各部門和社會提供及時準確的地下水動態信息,形成地下水相關分析研究成果,為各級管理部門履行政府職能,科學管理地下水資源,防治地質災害提供技術支撐服務,為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國家重大戰略決策提供基礎支撐。
該項目將新建和修複國家級地下水監測點10103個,建設國家級地下水信息自動採集傳輸系統與地下水監測信息應用服務系統,建設國土資源部地下水監測中心,建立與國家級地下水監測站點建設規模相匹配的省、地級地下水監測網,建立5000~15000個省、地級地下水監測點。在布設地下水監測點、尚未建立地質環境監測站的地(市)全部建立地質環境監測站。編制各省級地下水監測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