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綜治辦、市公安局日前聯合作出部署,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平安單位”創建活動。
按照市綜治委《關於加強基層平安建設的意見》要求,市綜治辦與市公安局共同研究決定,“十二五”時期在全市範圍內進一步深化“平安單位”創建活動。按照統一部署,天津全面推進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實行單位治安保衛工作單位負責制和法人代表責任制,到2015年底全面建立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單位負責、政府監管”的新機制;建立健全單位治安保衛機構,配齊保衛、巡邏、值班人員;全市納管單位中的“平安單位”2015年達到95%以上。(通訊員 寧書穎 徐海峰 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