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1日從江蘇省行政調解工作經驗交流會上獲悉,在徵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化解徵地拆遷、醫療衛生等矛盾糾紛,將優先選用調解的方式。
據了解,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各級各類矛盾糾紛調解組織共受理矛盾糾紛約39萬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呈明顯上升趨勢。從矛盾糾紛構成的比例來看,民生類、發展類糾紛已佔到糾紛總量的近70%,成為當前社會矛盾糾紛的主體。
結合國務院出臺的相關意見,江蘇省近日下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省法制辦主任孫如林説,對於在行政管理過程中遇到的行政爭議和行使行政職權有關的民事糾紛,都要首先選擇調解方式解決,做到“應調盡調”。當下,徵地拆遷、社會保障等行政爭議和交通損害、醫療衛生、勞動爭議等與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民事糾紛,將作為行政調解的工作重點。
據介紹,目前仍有一些部門還沒有啟動行政調解工作,明年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把行政調解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重點之一,大力度推進。(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