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作出決定,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向獲得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布達拉宮模範消防大隊”榮譽稱號的西藏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拉薩市支隊布達拉宮消防大隊學習活動。
決定指出,布達拉宮消防大隊的先進事跡充分展現了公安現役部隊忠誠使命、不辱使命、獻身使命的精神品質,生動詮釋了“人民公安為人民”的深刻內涵,他們是新時期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服務經濟發展的典範。要學習他們聽黨指揮、獻身使命的政治本色,永遠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學習他們愛崗敬業、恪盡職守的優秀品質,忠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學習他們心繫群眾、竭誠奉獻的高尚情操,切實做到 “人民公安為人民”;學習他們艱苦奮鬥、爭創一流的進取精神,不斷推動公安工作創新發展。
決定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精心組織、週密部署,迅速掀起向布達拉宮消防大隊學習的熱潮。要把開展學習活動與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建黨9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緊密結合起來,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與深入推進創先爭優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大力營造學習先進、爭當先進、趕超先進的濃厚氛圍。要教育引導廣大公安民警、公安現役官兵牢固樹立人民警察和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大力傳承發揚公安機關優良傳統,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更加旺盛的鬥志、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強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更好地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使命,為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