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記者在青海省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試點工作會議上獲悉,為了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2011年11月-2012年10月,青海省在部分州市地、省直部門、高等院校、國有企業開展第二批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試點工作。
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試點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防範在前、預警在先”為出發點,以排查廉政風險、評定風險等級為基礎,以完善防控措施、強化管理責任為重點,以加強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為保障,著力構建廉政風險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後期處置的長效機制,確保權力正確行使。
試點工作在17個地區和單位開展,主要內容是:對權力運行過程中所涉及的崗位存在的廉政風險進行排查、評定等級,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完善制度、強化監督以及採取其他措施,有效防範和控制不廉潔行為發生。試點工作分6個步驟進行:2011年11月,制定工作方案,認真動員部署。2011年12月-2012年2月,開展清權確權,規範工作流程。2012年3月-2012年4月,排查廉政風險,評定風險等級。2012年5月-6月,制訂防控措施、規範權力運行。2012年7月-8月,加強公開公示,推進科技防控。2012年9月-10月,健全完善機制,強化檢查考核。
2011年10月前已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國土資源、建設、交通、審計、工商、地稅等部門,將進一步鞏固工作成果,按照工作實施意見要求抓好規範完善、深化提高。2012年年底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將在全省全面推開。(記者 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