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1日從河北省衛生廳獲悉,為擴大參合農民的受益面,河北省決定從2012年起全面開展新農合門診統籌工作,所有縣(市、區)都實施新農合門診統籌,所有參合農民門診看病均可享受按比例補償。
自2003年實施新農合製度以來,河北省一直實行“門診家庭賬戶+住院統籌”的補償模式。2009年初開始開展門診統籌試點工作,後逐步擴大試點範圍。目前全省有150個縣(市、區)開展此項工作。按照2011年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基本框架要求,實行門診統籌的縣(市、區),門診統籌基金按每位參合農民35元提取,供參合農民用於一般門診醫療費用補償。
據介紹,實行門診統籌後,將取消家庭賬戶補貼,門診統籌基金集中統一使用,對參合農民的門診費用實行按比例補償,這樣可以給農民帶來更多實惠。門診補償一般應限于鄉、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為適當拉開鄉、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差距,河北省規定:門診補償比例村級一般可設定在35%—40%,鄉級可設定在30%—35%。每位參合農民年門診統籌補償封頂線為60—100元。具體補償方案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記者 張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