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推進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工作會議在江蘇省江陰市召開。衛生部部長陳竺在講話中對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工作進行了部署,明確提出要將重性精神病納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範圍,提高農村重性精神病人醫療保障水平,並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會議召開之後,各省(區、市)積極調整和完善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逐步將重性精神病等部分病種納入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範圍。截至2011年9月底,全國已有709個縣(市、區)將重性精神病納入重大疾病試點範圍,14020名重性精神病人享受到重大疾病補償政策,實際醫療費用報銷水平達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