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調動和激勵州、縣兩級政府增加財政支農投入、提升財政支農水平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青海省財政廳嚴格依據《財政支農投入績效考評辦法》規定,著重從支農投入和支農管理2個方面共10項指標,近日組織實施了省對下2010年度財政支農投入績效考評工作。
從支農投入情況看,2010年,州、縣兩級財政農林水事務支出佔財政經常性收入的比重達到19.8%,比2009年提高了2.85個百分點。支農專項投入佔財政經常性收入的比重達到8.58%,比2009年提高了1.43個百分點,有6個地區和27個縣市支農專項投入佔經常性財政收入的比重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8個州(地、市)和39個縣(市)新增均衡性轉移支付資金用於農業的比重全部達到或超過10%的規定。當年有土地出讓收益的20個縣市中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的比重超過10%的有8個縣市。
從支農管理情況看,各地支農管理水平較上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支農資金預算安排、報表填列、賬戶設置、資金管理、縣級報賬、資料歸檔等基礎管理工作比上年有了明顯改善。對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的認識有了進一步提高,整合範圍和力度進一步加大,州縣兩級當年整合支農資金超過40億元。縣級支農信貸擔保體系運行良好,各縣配套資金普遍足額落實,放貸規模達到規定倍數,當年通過支農信貸擔保體系發放支農貸款超過15億元。支農支出預算執行均完成或超額完成了省廳規定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