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委主任楊晶12月6日主持召開國家民委委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家民委 民政部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社區民族工作的意見》和《國家民委 國務院國資委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國有企業民族工作的指導意見》。
會議指出,社區是社會的基本單元,也是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重要平臺。加強社區民族工作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建設和諧社區,是服務各族群眾、夯實黨的執政基礎的迫切需要,對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強調,當前城市和散雜居地區的少數民族人口不斷增加,各民族交錯居住在同一社區內的現象日益普遍,社區民族工作日趨繁重。各地民族工作部門要積極推動有關方面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有關要求和具體部署,結合實際,以宣傳教育、保障權益、完善服務為工作著力點,整合資源,形成合力,不斷加強社區民族工作。
力爭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形成一個比較健全的社會民族工作網絡,培育一批熱心民族工作的少數民族聯誼組織和社會工作者隊伍,建成一批“民族團結進步模範社區”,努力把社區建設成各族群眾團結和諧、安居樂業的幸福家園,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工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會議指出,國有企業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支柱,是我們黨執政的重要基礎,在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的深入發展,尤其是伴隨著民族地區的資源開發和各民族之間的交流交往,國有企業與民族地區的關係日益密切,少數民族職工日益增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國有企業民族工作的重要性,不斷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紮實推進各項工作。
會議強調,要推動國有企業模範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規,尊重各民族職工的平等權利和風俗習慣,依法保障各民族職工的合法權益。紮實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引導各民族職工牢固樹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也互相離不開的思想觀念,平等相待、和睦相處、相互學習、共同進步。
充分發揮國有企業人才集聚優勢,通過對口支援等方式,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支持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培養各類人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切實發揮國有企業現代化建設排頭兵、主力軍的作用,大力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經濟社會發展。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