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廳獲悉:今後,自治區內所有執行科技計劃項目的責任人,將從立項、實施到驗收接受全程信用跟蹤、監督管理。近日,新疆出臺《科技計劃信用管理辦法(試行)》,以提高政府科技資源分配的公正性、有效性。自治區科技廳將對新疆所有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進行信用評級,建立信用檔案,並依據不同信用等級採取不同獎懲措施。這是新疆首次建立科技計劃信用評價體系。
《辦法》規定,科技廳將對執行科技計劃項目的承擔單位、負責人實行從立項、實施到驗收全程信用跟蹤管理,對其信用記錄按照良好、不良和差三個級別進行評價。中期評估或績效評價無不合格,按時完成任務並一次性通過驗收,經費使用合規,審計沒有問題即被評為信用良好;若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因主觀原因未落實合同規定的相關承諾,影響任務按期完成、發現重大問題未及時上報,造成嚴重後果等視為不良;若有關人員出現在職稱、簡歷以及研究基礎等方面提供虛假信息,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數據等嚴重失信行為,則為差評。
自治區科技廳相關負責人説,今後將以此為依據實行獎懲。對評級為良好的,在徵集重大項目需求和凝練重大科技項目時可優先採納其意見建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其承擔科技計劃項目;評級為不良的,科技廳將停撥其所有在研項目經費,三年內不得申報項目;評級為差的個人和機構,將停撥所有在研項目經費,差評的個人終身不得參與科技計劃項目相關工作,取消差評項目單位項目申報資格5年,再次參與科技計劃項目後將對其信用實施重點監督。
該負責人稱,該《辦法》的出臺,有利於提高科技人員的信用意識,樹立良好科研風氣,凈化科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