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9日,國家版權局與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在上海共同召開“世界知識産權組織數字環境下的版權管理和執法國家研討會”。來自WIPO及日本、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國版權機構的官員和學者與中國版權立法、司法和行政執法機構的代表一起,就數字環境下各國版權管理和保護面臨的挑戰、執法實踐進行了重點探討。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助理總幹事特沃爾·克拉克,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出席研討會並致辭。
克拉克在致辭中指出,互聯網技術的高速發展與廣泛應用,極大地影響到傳統的版權管理模式,也使世界各國共同面臨著更加複雜和多樣化的版權保護訴求。他強調,知識産權保護只是手段,而最終目標是促進創意産業發展。互聯網新技術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促進作品的廣泛傳播,也可能挫傷創意産業的創新活力。因此,WIPO近年來一直致力於解決權利人與使用者間的利益平衡關係,探討適應網絡時代要求的多種授權模式。他在會上還宣佈,前不久WIPO成員國表決通過,將於2012年6月下旬在北京舉辦“保護音像表演條約外交大會”,這是12年來WIPO在版權領域的首個外交大會,也是國際知識産權界的一件盛事,對提高表演者的版權保護、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推進國際知識産權合作都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閻曉宏在致辭中指出,互聯網讓人們更加快捷方便地獲取各類信息,對促進産業發展和就業,拉動經濟增長,增加社會財富發揮了積極作用,越來越多的權利人從網絡使用中獲得報酬。但同時,互聯網上大量傳播未經授權作品的現象也很突出。特別是隨著數字網絡技術的日新月異,版權保護老問題還沒有解決,新問題又凸顯出來,傳統的版權授權模式受到挑戰。閻曉宏認為,網絡版權保護應該是現有著作權法律原則在數字環境下的必然延伸,有形世界裏“先授權再傳播”的原則在互聯網領域也應該得到遵循和貫徹。但也要充分考慮到互聯網傳播的特性,妥善處理好數字環境下權利人與使用者、傳播者和社會公眾間的利益平衡關係。要在著作權法基本原則基礎上,探索符合網絡使用需求和網絡傳播規律的更加開放積極的授權模式。如通過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在互聯網領域進行大規模授權方式,權利人有權放棄自己的部分知識産權的模式,在特定環境下對一些權利做特定限制以方便作品使用的模式等。
閻曉宏強調,加強數字環境下版權的管理和保護,一是要繼續加大數字環境下版權執法力度,特別是對網絡大規模、商業性的侵權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二是要抓緊開展《著作權法》的第三次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互聯網著作權法律體系;三是要積極探索建立適合互聯網特徵的開放共享的授權機制,進一步完善作品登記制度,構建透明公開的作品數據庫,著力改變目前數字環境下作品授權難、使用難的狀況;四是要充分利用先進的數字技術手段來解決數字環境下的版權保護問題;五是要大力加強版權國際對話與合作。
WIPO文化和創意産業部版權發展服務司司長高航,新聞出版總署法規司司長王自強、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司副司長龍志剛、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湯兆志、對外交流與合作司副司長趙秀玲,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焦揚等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