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寧夏回族自治區住建廳明令在寧夏施工的所有建築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農民工工資,並通過多重“鐵規”力保清欠不留“死角”。
自治區住建廳要求,總承包企業必須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日常動態監督,實行建築業農民工工資實名發放和“一卡通”辦理,確保按時足額發放。總承包企業因轉包、違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總承包企業承擔全部責任。各施工企業必須嚴格按照用工合同及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農民工工資。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嚴重後果的建築企業,將暫停受理其申報的資質升級、增項和資質復檢,暫停其工程項目投標資格,並限制相關責任人在寧夏建築業從業,不為其辦理新建項目施工許可手續,並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外地來寧建築施工企業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嚴重後果者,一律清除出我區建築市場並依法承擔有關債務,不準其再承接我區其他工程,並通報其資質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