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經陜西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向全省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印發了《陜西省行政執法人員基本行為規範》(以下簡稱《規範》)。
《規範》針對陜西部分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活動中存在的無證執法、粗暴執法、“釣魚”執法、不公正執法等問題,分別從執法理念、愛崗敬業、秉公執法、文明服務、廉潔自律等方面對行政執法人員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規範》要求,執法人員不僅要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更著重強調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清正廉潔,克服特權思想,要用好執法權,不越權、不失職,執法要公正、文明,嚴格規範執法程序。《規範》對於進一步規範陜西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將會發揮積極作用。(王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