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與泰國銀行在曼谷簽署了中泰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加強雙邊金融合作,促進兩國貿易和投資,共同維護地區金融穩定。互換規模為700億元人民幣/3200億泰銖,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