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商務部公佈了2012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商務部外貿司負責人就此接受了記者採訪。
該負責人表示,基於保護資源和環境的需要,中國政府對稀土的開採、生産和出口各個環節同步實施了管理措施。2011年5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再次重申了中國政府通過綜合管理措施,保護環境,節約稀土資源的政策目標。今年以來,有關部門開展了稀土開採、生産、環保和打擊走私專項整治行動,制定了《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行業淘汰落後工藝和産品指導目錄》等規定,發佈了第一批符合環保要求的稀土企業名單,稀土開採、生産秩序和環保狀況明顯好轉。
該負責人還表示,截至2011年11月,中國累計出口稀土14750噸,僅佔全年出口配額總量的49 %,大量出口配額沒有使用。儘管如此,雖然面臨巨大的資源、環境和國內需求的壓力,為了保障國際市場需求,保持稀土供應的基本穩定,2012年的出口配額總量仍與2011年基本持平。
該負責人指出,2012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下達給符合2012年稀土出口配額申領條件的企業,共計11家企業獲得首批出口配額,包括7家通過環保核查的生産企業、4家流通企業。流通企業的出口産品須來自通過環保核查的生産企業。為了儘量減少對市場供應的影響,上述企業的首批配額量按其全年應得配額量的80%下達,共計10546噸。為了有效保護環境,落實《若干意見》精神,對部分尚在進行環保核查的企業,商務部預留並公佈了其第一批應得配額量(為其全年應得配額量的80%),但暫未下達配額,待其通過環保核查後即行下達。
這位負責人還介紹説,稀土是17種稀有金屬元素的總稱,各元素之間資源稟賦、開採和冶煉加工模式、生産過程對環境的污染程度以及各自的用途等均存在較大差異。為進一步提高政策的科學性和針對性,更好地保護資源和環境,根據國務院《若干意見》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商務部在下達2012年第一批出口配額時,對輕稀土和中重稀土分別予以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