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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國公民勿將護照當作抵押品 須妥善保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28日 17時36分   來源:外交部網站

中國公民勿將護照當作抵押品

    護照是中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重要證件,須妥善保管。護照持有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或目的將護照抵押、借用或轉讓給他人,有關人員也不得將他人護照當作抵押品私自扣押,否則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有關“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的規定及所住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給當事雙方帶來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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