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表彰2011年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單位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體育局、總參軍訓和兵種體育訓練局、總政宣傳部文化體育局、各廳、司、局,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有關直屬單位:
2011年是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年)》的啟動年。一年來,各級體育行政部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貫徹實施《全民健身條例》和《全民健身計劃》為主線,以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在著力推動縣以上各級政府制定《全民健身實施計劃》、深化落實“三納入”、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完成第三次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推動學校體育場館向公眾開放、強化全民健身輿論引導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為進一步推動《全民健身計劃》的貫徹落實,鼓勵先進、樹立典型,決定對在2011年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北京市體育局、河北省體育局、山西省體育局、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黑龍江省體育局、上海市體育局、江蘇省體育局、浙江省體育局、安徽省體育局、山東省體育局、湖北省體育局、廣東省體育局、廣西壯族自治區體育局、重慶市體育局、甘肅省體育局15個單位予以表彰。
國家體育總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