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據公安部介紹,在整治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中,各地公安機關以集資詐騙、重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經營、高利轉貸、貸款詐騙以及因非法集資誘發的非法拘禁、綁架、故意傷害等暴力、涉黑犯罪為重點,成功偵破一大批案件,涉案金額73億余元,初步挽回經濟損失8.87億余元。
今年11月10日,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在全國部署開展為期3個月的整治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公安部按照中央和部際聯席會議的要求,迅速動員部署各地公安機關精心組織,果斷出擊;確定19個重點省份,掛牌督辦一批重大案件,並實地督導。同時,要求各地注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與保障經濟發展並重。
11月份,全國公安機關共摸排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線索290件,抄告有關部門115件,配合處置76件。浙江溫州、台州等地公安機關配合地方政府控制、化解大量金融風險,有效防止隱患形成事端、給群眾利益造成損害。山西、內蒙古、江蘇、浙江、山東、河南等地公安機關先後偵破11起涉案金額逾億元的重特大非法集資案件。各地公安機關還深入企業、單位和社區,開展防範非法集資知識宣傳,發佈預警信息158條。
記者了解到,公安機關偵破的一批案件已陸續在各地法院審理,一批非法集資犯罪分子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如,安徽興邦非法集資案主犯吳尚澧,1998年以來以從事養殖業務名義,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大肆非法集資37億余元,涉及全國27個省份4萬餘人,並用集資款以個人名義在北京、上海等地購房或揮霍,吳尚澧二審被判處死刑。浙江銀泰房地産集團有限公司非法集資案主犯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2003年至2008年夥同他人通過競買土地、媒體宣傳等方式營造公司經濟實力雄厚的假象,以開發房地産為由,採取支付高額利息、發放集資獎勵等手段,非法集資50余億元,季文華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季林青、季勝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群眾,正確認識投資風險,特別警惕7種典型的非法集資犯罪手段:假借股權投資基金名義,依託公司網站,虛構投資項目,以高息吸引社會公眾投資;以康體療養等名義,邀請客戶休閒度假,並以高利或享受免費服務等為誘餌,吸引客戶簽訂康體療養投資合同;在互聯網設立公司網站,假稱公司股票即將在美國、香港或歐洲等地上市,吸引投資者購買原始股,獲得所謂溢價收益;依託所謂投資諮詢、擔保公司等企業,假借“投資理財”名義進行虛假宣傳,並以高利吸引社會公眾投資;以投資黃金等名義,以高利吸引社會公眾投資;以發展農村連鎖超市為名,採用召開“招商會”、“推介會”等方式,以高息進行“借款”;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等為名,以高利誘導加盟投資。
公安機關呼籲廣大群眾及時舉報。目前,全國公安機關正積極投入警力,推動專項行動向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