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逐步提高上海市各類人員收入水平”的要求,經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將從2012年1月1日起,為2011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鎮保”、“新農保”人員增加養老金。
城鎮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幅度按照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月養老金的15%左右安排,人均每月300元左右。具體由三個部分組成:一是按絕對額增加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90元;二是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增加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按年齡增加部分,對男性年滿65周歲、女性年滿6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年齡分檔增加養老金,具體為:男性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女性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此次全市共有約311萬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市民如需諮詢,可撥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諮詢電話12333。
據悉,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海市將按國家規定研究建立補貼制度,目前正抓緊修改完善方案。(記者 劉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