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日前發佈通報,2011年對全國31個省(區、市)的80個縣(市、旗、區)人民政府2010年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結果顯示,在80個被檢查縣中,獲得“優秀”評級的有62個,佔被檢查縣的78%;獲得“良好”評級的有5個;獲得“中等”評級的有1個;獲得“差”評級的有12個。目前,全國已有1720個縣政府建立起了責任制。
檢查結果表明,真正將責任制落實到縣級政府行政管理之中,在責任制度體系、目標設定、保障措施、獎懲兌現等方面認真實施的有:河北省豐寧縣、山西省陵川縣、內蒙古自治區克什克騰旗、浙江省淳安縣、安徽省寧國市、江西省靖安縣、湖北省咸寧市鹹安區、湖南省湘潭縣、廣東省封開縣、海南省五指山市、雲南省彌勒縣等。
通報指出,2011年責任制檢查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積極推進林業改革,大力開展植樹造林,狠抓林地保護管理、森林採伐利用管理、濕地和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林業執法監管等重點工作,保護髮展森林資源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責任制檢查工作重大意義的認識,加大宣傳力度,全力推進責任制建立。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促進縣級人民政府重視和加強責任制工作。突出重點,把森林保有量、森林蓄積量、森林覆蓋率、林地保有量作為縣級政府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的核心目標。(記者 劉娜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