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2011年我國共成功預報地質災害403起,避免3萬餘人傷亡,避免直接經濟損失7.2億元。
2011年,我國對重大地質災害處置得力,例如,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全州縣滑坡、陜西省漢中市略陽縣岩質崩塌等災害發生後,當地政府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所在省(區)國土資源廳也迅速啟動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派出應急調查組進行應急調查、協助地方政府實施搶險救災等工作。國土資源部立即派出專家組趕往現場開展調查,並同當地工作組進行會商,提出指導意見,為救災和防止二次災害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和支持。
2011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15664起,其中滑坡11490起、崩塌2319起、泥石流1380起、地面塌陷360起、地裂縫86起、地面沉降29起,造成245人死亡、32人失蹤、13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0.1億元,與2010年相比,發生數量、造成的死亡失蹤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均有所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