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日前,廣西定出了關於工傷保險待遇的標準。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可得每人每天15元的伙食補助費。異地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也有了相關標準。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修訂)有關問題的通知》。據了解,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這8類單位中,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另外,屬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和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費率為0.5%。
關於工傷保險待遇,《通知》也給出了廣西的標準。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為每人每天15元。
另外,異地就醫往返途中乘坐的交通工具是有限定的,火車乘坐硬座、硬臥;輪船乘坐三等艙,不包括旅遊船或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車。因為這些交通費是可以報銷的,要拿好憑據。住宿費也可憑據報銷,每人每天最高限額為110元。另外,每人每天還有40元的伙食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