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部署加強客貨運駕駛人安全管理工作
駕駛人綜合素質是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為提高客貨運駕駛人隊伍素質,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近日,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客貨運駕駛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要求,嚴格客貨運駕駛人準入條件,部署加強客貨運駕駛人安全管理。
嚴格客貨運駕駛人管理是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
客貨運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近年來,從事營運的客貨車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頻發。2011年,全國共接報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其中營運客貨車輛肇事50296起,佔23.9%,造成20648人死亡,佔33.1%。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27起,造成451人死亡,其中營運客貨車肇事的事故23起,造成390人死亡,分別佔85.1%和86.5%。特別是去年10月7日天津濱保高速特大事故,造成35人死亡,其中絕大多數是在校大學生,後果極其嚴重,影響極為惡劣。
從這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看,駕駛人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因素。據統計,全國共有營運駕駛人1944萬人,其中,客運駕駛人205萬人,貨運駕駛人1739萬人。一些營運駕駛人特別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交通違法行為普遍、應急處置技能不足等問題突出,暴露出大中型客貨運駕駛人準入門檻較低、運輸企業內部管理不規範、駕駛人日常教育缺失等問題。將客貨運駕駛人作為監管重點,採取強有力的手段嚴格資格準入、嚴格教育管理,是深化國務院“五整頓”“三加強”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是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迫切要求。
據了解,該《意見》本著突出重點、嚴格管理的原則,將區分管理客貨運駕駛人和普通駕駛人,針對客貨運駕駛人的職業特點,從駕駛培訓考試、準入資格管理、日常教育監管、嚴格責任追究等四個方面,出臺了17項嚴格管理舉措,提出了更高、更嚴格的要求。同時,《意見》進一步強化了駕駛人培訓和考試工作銜接,明確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聯合監管工作職責,建立了對客貨運駕駛人實行全過程監管、終身誠信考核的管理機制。
大中型客車駕駛人培訓考試更具針對性和實用性
嚴格大中型客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從源頭環節強化駕駛人安全駕駛行為養成,是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目前,全國共有大中客車駕駛人1141萬人,大中型貨車駕駛人4932萬人。分析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些大中型客車駕駛人應對惡劣天氣、複雜路況和突發情況的能力不足,部分駕駛人安全駕駛意識差,疲勞駕駛、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多。在2011年客貨運車輛肇事的23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因駕駛人交通違法造成的事故佔91%。“10.7”天津濱保高速死亡35人特大事故,駕駛人超速駕駛、面對突發情況猛打方向盤導致車輛側翻是主要原因。注重對駕駛人素質教育、安全意識及應急處置能力的培養是加強管理的重要任務。
為增強駕駛人培訓、考試的實用性和針對性,提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安全意識和技能,《意見》要求大中型客車要嚴格落實夜間駕駛考試,並在場地內培訓和考試中增加模擬雨天、冰雪、濕滑路和突發情況處置等項目,實際道路培訓和考試增加山區、隧道、陡坡、高速公路等內容。
《意見》同時要求各地嚴格按照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的規定,全面推廣應用計算機計時培訓管理系統,落實駕駛人培訓和考試各項工作要求。2012年4月1日起,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培訓要全部應用計算機計時管理系統,計時管理系統要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實行聯網,實現信息共享。
客貨運駕駛人準入門檻提高 嚴重違規將進入“黑名單”庫
從事客貨車營運的駕駛人是參與道路交通運輸的主體,其安全駕駛意識和素質高低對道路交通安全有重要影響。由於目前客貨運駕駛人準入門檻較低,退出機制不健全,一些從事營運的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不強,素質不高,交通違法問題突出。
針對這些問題,《意見》從四個方面嚴格客貨運駕駛人從業資格管理,提高了營運駕駛人的準入門檻,確保將優秀的駕駛人選拔到營運駕駛人隊伍,將違法問題突出、安全意識差的淘汰出營運駕駛人隊伍。一是提高客貨運駕駛人職業準入條件。對申請參加營運駕駛人資格考試的,增加了近3年內無重大以上責任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等條件,且要取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考試合格,才能取得從業資格。二是嚴格客貨運駕駛人聘用條件。企業要嚴格審查新聘用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的從業資格和安全駕駛記錄,新聘用的駕駛人要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後,方可上崗從事運輸。三是建立營運駕駛人信息共享管理機制。交通和公安部門要建立營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信息管理平臺,實現駕駛證、從業情況、交通違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實現駕駛人信息化、動態化管理。2012年6月底前,地市級要完成營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四是建立客貨運駕駛人退出機制。對營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進行誠信考核,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及時調離駕駛人工作崗位。營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將被吊銷從業資格,列入“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參加從業資格考試。
教育管理與服務保障並重 打造安全誠信的駕駛人隊伍
客貨運車輛駕駛人既是參與道路交通運輸的主體,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點群體。針對部分客貨運駕駛人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突出等問題,按照嚴格管理和服務保障並重的原則,《意見》出臺六項綜合措施,充分發揮誠信考核、內部教育、科技監管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嚴格日常教育管理。一是開展客貨運駕駛人繼續教育。要求企業組織客貨運駕駛人定期開展繼續教育,重點加強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惡劣天氣和複雜道路駕駛常識、緊急避險、應急救援處置等方面的教育,強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安全意識。二是推行客運安全告知制度。客運企業和駕駛人要在發車前向乘客告知安全服務內容,在車內明顯位置標示車輛核定載客人數、經批准的停靠站點和投訴舉報電話,2012年6月底前,所有省際班線客運車輛和省際旅遊客車要全部實行安全告知制度。三是強化衛星定位監控系統應用。自2012年2月1日起,沒有按規定安裝衛星定位裝置或未接入全國聯網聯控系統的車輛,將暫停其營運車輛資格審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衛星定位裝置採集的監控記錄資料,依法查處超速、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四是嚴厲查處客貨運駕駛人違法行為。規定客貨運駕駛人24小時內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個小時,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個小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加強對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和時段的管控,依法從嚴查處大中型客貨車、校車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五是加強客貨運駕駛人權益保障和服務。鼓勵建立客貨運駕駛人行業自治組織,暢通客貨運駕駛人合理反映訴求渠道,督促提高駕駛人工資待遇,落實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通過手機短信服務平臺,提供交通違法記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惡劣天氣預警等信息提示服務。六是加強社會監督。制定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對投訴舉報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嚴格依法處罰,計入對駕駛人和車輛所屬企業的質量信譽考核檔案。在互聯網、報紙、電視等媒體曝光事故違法多、群眾投訴多的企業及其駕駛人,供社會群眾選擇服務企業,並進行監督。
另外,《意見》進一步明確了違規問題的責任追究。一方面,要求嚴格查處違規從事駕駛人培訓、考試,對駕校、教練員、道路運輸管理人員和交通民警違規行為設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另一方面,突出了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對聘用未取得從業資格的駕駛人,強迫駕駛人違法駕駛,多次有超員、超載違法行為,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不僅對駕駛人進行處罰,還要嚴肅追究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