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雲南銀監局召開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專項治理工作暨動員大會,確定在今年前4個月裏,在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不規範經營專項整治,從源頭解決亂收費、亂附加貸款條件等問題。雲南銀監局副局長李超表示,要在嚴處不規範經營行為的同時,追究當事人和所在單位高管的責任。
雲南銀監局明確專項整治工作在省、市(州)、縣(區)三個層級同時開展。本次專項整治工作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自糾、自我規範為主,監管部門查處為輔,實施輿論監督、正向引導。將中國銀監會提出的七項禁止性規定,即“七不準”(不準以貸轉存,不準存貸挂鉤,不準以貸收費,不準浮利分費,不準借貸搭售,不準一浮到頂,不準轉嫁成本)予以細化分解,具體落實到各項規章制度和業務管理各個步驟中,傳達到各級營業機構、每個營業網點進行張貼公示,告知客戶,並利用LED顯示屏集中進行播放。
同時,公佈投訴電話,安排專人負責收集、處理客戶投訴,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覆,投訴處理率實現100%。
整治工作期間,雲南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情況每週安排一次“客戶接待日”,由銀行領導直接答覆客戶投訴,就地解決投訴。對投訴處理不力的,雲南銀監局將作為重點監管監察對象,實施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