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供的數據顯示,近年來,中央財政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著力支持林業重點工程,開展林業補貼試點,健全生態補償機制,扶持林業産業發展,推進林業體制改革,提升抗災減災能力,逐步構建了現代林業發展財政保障機制。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現代林業發展保障投入4611億元。
著力支持林業重點工程,加強森林資源保護
我國通過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有效保護森林16.19億畝,工程區森林蓄積量凈增7.25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增加3.7個百分點,促進森林資源從恢復性增長進一步向提高森林質量轉變。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支持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累計投入623億元,其中2011年投入163億元。
退耕還林工程主要解決重點地區的水土流失問題。工程實施以來共造林4.15億畝,其中退耕地造林1.39億畝,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2.76億畝,工程區森林覆蓋率提高3個多百分點,涉及面達25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2279個縣、3200多萬戶的1.24億農民。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支持退耕還林工程累計投入2019億元,其中2011年投入307億元。
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支持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共計投入100億元,其中2011年投入17億元,主要用於對工程區域內實行退耕農戶的糧食補助、現金補助、禁牧舍飼補助及基建投資。總體上遏制了沙化土地的擴展趨勢,明顯改善北京周邊生態環境。
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支持三北防護林等建設工程共計投入146億元,其中2011年投入34億元,以“三北”防護林工程為主,支持包括長江防護林、沿海防護林、太行山綠化、珠江防護林等工程建設。其中,“三北”防護林工程造林3.67億畝,工程區森林覆蓋率提高一倍,治理沙化土地27.8萬平方公里,控制水土流失面積38.6萬平方公里。
著力開展林業補貼試點,努力實現“雙增”目標
為實現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到2020年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13億立方米”的目標,中央財政創新支持方式,2009年以來,相繼啟動了森林撫育補貼、造林補貼、林木良種補貼試點工作。2009年-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76億元,撫育任務量7104萬畝,通過對中幼林實施間伐、修枝、除草、割灌等,改善了林分結構,提高了森林質量和林地生産力。2010年-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造林補貼試點資金9億元,通過在非工程地區安排造林補貼資金,進一步提高了全社會植樹造林的積極性,加快了我國造林綠化步伐。2010年-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林木良種補貼試點資金4億元,通過對國家級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和育苗單位給予補貼,加快了我國林木良種化進程。
著力健全生態補償機制,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中央財政于2004年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於國家級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補償標準為每年每畝5元。從2010年起,對屬於集體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從5元/畝提高到10元/畝。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補償基金323億元,其中2011年安排97億元,納入補償的國家級公益林面積達12.6億畝。為配合全國主體功能區劃的實施,中央財政在均衡性轉移支付下設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安排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730億元,其中2011年安排300億元,明顯提高轉移支付補助系數,加大對青海三江源、南水北調中線及天然林保護工程等生態功能重要區域涉及的451個縣的轉移支付力度。
著力扶持林業産業發展,積極推動“綠色經濟”
2011年,中央財政統籌整合現代農業生産發展、農業綜合開發、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等10項資金共28億元,支持優質種苗培育、基地建設(新造、撫育和低産林改造)、較大程度推動木本油料産業發展。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共安排國家林業局部門預算內林業科學技術研究資金、林業科技推廣示範專項資金29億元,加強林業科技推廣示範工作,進一步支持林業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轉化為林業生産力。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安排林業貸款貼息資金32億元,將社會資金有效地引領到林業領域,緩解林業建設和産業發展的資金壓力。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安排林業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115億元。國家在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關稅方面,對林業産業實行了減徵、免徵等稅收優惠政策。
著力推進林業體制改革,煥發林業生機活力
2007年-2010年,中央財政對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省(區、市),安排集體林改工作經費35億元。截至目前,全國勘界發證面積22.65億畝,佔已確權面積的87%。2010年中央財政初步建立森林公安經費保障機制,2010年-2011年共安排森林公安轉移支付資金10億元,用於森林公安業務(辦案)和業務裝備經費補助。2009年6月,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育林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從2009年7月1日起,育林基金徵收標準由林産品銷售收入的20%降至10%以下,具備條件地區可將育林基金徵收標準確定為零。為緩解育林基金徵收標準降低後地方財政的收支壓力, 2009年-2011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育林基金減收轉移支付資金35億元。近年來,中央財政就國有林場改革問題進行深入調研並提出相關意見。目前,中央財政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方案和財政支持政策,確定試點工作的步驟、範圍和內容。
著力強化災情預防控制,提升抗災減災能力
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安排邊境森林防火隔離帶補助費、森林防火補助經費、森林防火基本建設資金共56億元,健全森林防火組織體系,提高防火應急水平。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安排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費及林業有害生物基本建設經費28億元,支持基層林業管理單位做好疫情監測、檢疫防災、防治基礎設施等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共安排林業救災及災後重建補助資金10億元,用於受災林地、林木及野生動植物棲息地的清理,災後林木的補植補造、因災損毀的林業相關設施修復和設備購置等。從2009年開始,中央財政陸續在江西、湖南、福建、浙江、雲南、遼寧、廣東、廣西、四川9省區開展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並不斷擴大補貼區域,提高補貼比例,2009年-2011年共安排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資金6億元。(原始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記者 劉娜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