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重慶市民政局牽頭,市綜治辦、教委、公安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保局、市政委、衛生局聯合,五舉措實施“重慶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
一是各地各部門按照屬地責任制,成立專項行動領導機構,按照重慶市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部門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協調配合。二是各地按照“明確重點、全面排查、逐人核錄”的原則,建立本地區流浪未成年人基礎臺賬,全面掌握流浪未成年人底數、人員結構、分佈和現實狀況等情況。三是重點抓好打擊犯罪、救助保護、回歸安置、源頭預防四個環節。流入地做好主動救助和甄別工作,流出地及時接回本地的流浪未成年人,並按照“一人一策一案”原則,積極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矯治、家庭回訪、監護權評估等工作。四是各級各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責任,確保每個環節有人抓、有人管。五是完善救助保護體系,健全救助保護機構、鄉鎮(街道)、村(居)委會三級救助保護網絡。健全集打擊犯罪、聯合執法、救助甄別、回歸安置、源頭預防于一體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的長效機制。
專項行動期間,重慶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統一組織開展3次集中救助專項行動,並對重慶市重點流出地區進行掛牌督辦和重點治理,確保2012年底基本實現重慶市城市街面無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