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組織部日前發出《關於在維護社會穩定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的通知》,推出十項措施,對基層黨組織維護社會穩定作出全面部署。十項措施主要包括:開展問題大排查、層層分解任務、完善信息收集傳遞系統、健全組織調解工作制度、建立黨員承諾制度、開展談心談話、加強能力培訓、在維護社會穩定中考察和識別幹部、協調各方合力、落實工作責任制等。
全省排查矛盾糾紛明確解決期限
結合“三進四同促和諧”幹部下基層活動和“民情家訪”活動,江西省將開展一次全省性的社會穩定問題大排查,及時掌握社情民意和治安動態。特別加強重點單位、重點部門、重點人員和重大矛盾糾紛的排查,對排查問題建檔立卡,實行預警管理。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治安問題和安全隱患,要進行梳理、預測、研判,明確措施,明確責任,明確人員,明確解決期限。重要問題要實行領導包案,掛牌督辦。同時,建立健全民意調查、反饋、黨組織書記電話聯絡制度。對能辦的事情要抓緊時間辦;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做好説服解釋工作,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形成具體、明確、穩定的群眾利益表達和協調機制,建立逐級上報的信息月報制度。
按照先村(社區)、再鄉鎮(街道)、後縣(市、區)的程序,對各類矛盾糾紛實行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對重大疑難問題,實行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聯合調處,做到一件糾紛、一名領導、一套方案、一調到底。建立黨員調解員制度,建立健全“村(社區)、組(樓棟)、戶”三級調解網絡。
兩年完成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輪訓
借鑒鄉鎮(街道)黨組織書記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集中輪訓經驗,江西省將分兩年完成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維穩信息員集中輪訓,其中,新任黨組織書記要在半年內完成任職培訓。
教育引導基層黨員增強發展意識、穩定意識和平安意識,提高協調利益關係、發展社會事業、化解社會矛盾、處理突發事件能力,把社會管理力量延伸到最基層。
推行重點工作一線、矛盾熱點一線、基層難點一線的幹部“三點一線”實踐鍛鍊機制,有計劃地安排幹部特別是有培養前途的優秀年輕幹部到信訪部門和一線急難險重崗位實踐鍛鍊,選派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年輕幹部駐鄉鎮(街道)、村(社區)挂職,加強基層組織化解矛盾、服務群眾、促進和諧的力量。
在維穩中工作特別優秀的幹部可破格提拔
加大對基層黨組織和基層幹部維護社會穩定考核評價力度,建立落實維護社會穩定責任檔案庫,把群眾的滿意度作為評判黨員幹部的標準,把維護社會穩定的實績表現作為衡量黨員幹部的標尺。對在維護社會穩定中恪盡職守、工作出色、表現良好的,要大膽使用,特別優秀的可以破格提拔;對認識不到位、態度不堅決、落實不得力的,要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對關鍵時刻擅離職守、臨陣退縮造成較大影響或不服從指揮、不遵守紀律以及敷衍搪塞、推諉扯皮造成較大損失的,要堅決進行組織處理,該調整的調整,該免職的免職,情節嚴重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突發事件黨組織負責人第一時間到現場
江西省將建立縣級領導包鄉鎮(街道)抓村(社區)、鄉鎮(街道)領導包村(社區)抓組(樓棟)、村(社區)幹部包組(樓棟)抓戶、機關黨員幹部包戶幫扶的一級包一級、層層包到底的“四級聯包”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機制。明確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黨組織書記維護穩定第一責任人職責。實行維護穩定工作例會制度和情況通報等制度,每月適時召開工作會議,通報信息,分析情況,重大問題共同研究、共同協商、共同解決。基層黨組織要結合承擔的任務和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分解細化維護穩定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實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一旦出現突發事件,基層黨組織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第一時間到現場,面對面做群眾工作,疏導群眾情緒,抓住時機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並及時公佈準確真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要強化領導責任。要堅持“書記抓、抓書記”,明確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黨組織書記為維護穩定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四級聯包”的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機制,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格局。要落實維護穩定工作責任制,把維護社會穩定的實績表現作為衡量領導幹部的標尺,表現特別優秀的破格提拔,造成惡劣影響的絕不姑息。
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要把落實好十項措施作為“在創先爭優活動中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的重要內容來抓,切實擔負責任,精心組織安排,加強指導督查,各項工作都列出明確的時間安排和工作進度表,確保十項措施得到有效落實,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魏星 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