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審計署組織相關司局召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座談會,總結通報2011年工作情況,研究討論2012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審計署黨組成員、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李勇庫主持會議並講話。審計署辦公廳、法規司、財政審計司、行政事業審計司、金融審計司、企業審計司、經濟責任審計司等單位的負責同志及相關人員參加了座談會。
李勇庫對2011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他説,審計署機關相關單位通過加強工作溝通,密切協作,在深入貫徹落實兩辦《規定》、健全完善組織協調機構、組織實施審計項目、研究起草制度規範等方面取得很大成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李勇庫強調,2012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面臨新形勢和新任務,署機關相關單位要認清形勢、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狠抓落實。一是加強協調、形成合力。既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業務司抓好歸口負責的具體審計業務,又要利用好審計署經濟責任審計協調領導小組這個平臺,形成密切協作、合力推進的工作局面。二是統籌謀劃、精心準備。要認真做好項目實施前準備工作,包括項目告知、審前調查、方案制定、人力資源調配和培訓等,確保審計項目順利實施。三是突出重點、抓住關鍵。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要緊緊圍繞“權利運行”和“責任落實”兩個重點,客觀評價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加強對權利運行的監督和制約,促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四是探索規律、創新方式。要在實踐中認真研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把握規律,總結經驗,大膽創新,不斷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與會人員對《2011年全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通報》和《2012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兩份文件初稿進行了討論,決定按照連續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等原則,抓緊修改完善後儘快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