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維護消費者權益 省消協公佈典型案例
2011年以來,全省各級消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諮詢1.3萬餘件,解決率達99.89%。其中投訴熱點主要集中在家用電器、航空保險、網絡傳銷、消費卡、農資等方面。日前,省消協向社會公佈典型案例。
——2012年1月,岳某向省消協投訴,稱自己在某商店購買的某品牌熱水器因安全閥發生故障,導致熱水器熱水逆流到4樓、5樓、6樓入戶主管道中,造成三戶主管道破裂。經省消協調解,商家向岳某及其他住戶賠償共計3.17萬元。
——2012年1月,劉某向省消協投訴,稱自己在某商店購買的一套價值4.7萬餘元的傢具,因具有較強刺激性氣味,消費者要求商家退貨未果。在省消協的協調下,商家向劉女士退還4.77萬元。
——2011年1月,常坐飛機的王先生購買了一份由某公司提供的航意保險。但王先生發現,保險單上並沒有加蓋保險公司的公章。於是,他將此事向省工商局進行了舉報。經查,有6萬份保單發往我省。經中國保監會北京監管局認定,該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意外傷害綜合服務告知單》並未取得《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不具備保險兼業代理資格。工商局責令該保險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對其進行罰款60.63萬元。
——2011年2月,公主嶺市工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馬某涉嫌網絡傳銷。經查,情況屬實,並對其處以8萬元罰款。
——2011年3月,長春市南關區消費者協會接到長春市市長公開電話受理的“關於群體投訴某健身中心二店鴻城西域店辦理的會員健身卡無法使用也無法退卡”承辦件。在省消協協調下,共為消費者退款40余萬元。
——2011年3月,吉林市昌邑區消協樺皮廠分會接到了左家鎮等地農民的投訴:因某公司業務員全部關機,懷疑該公司所生産的化肥為假化肥,但找該公司要求退貨未果。經查,此案涉及總價款達279萬餘元。經省産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的質量檢驗,該批化肥不屬於假化肥。經協調,該公司同意了調解方案:對不退、不換肥的農民,每套補償50元;把4%有機肥各換成45%的復混肥;對要求退貨的農民,全額退款;三種方式農民可任選其一。
——2011年5月,長春市南關區消協接到吉林大學等8所大學群體投訴:稱在辦理駕駛員培訓手續前,某公司口頭承諾:前來駕校學習的人員3個月即可通過考試,獲得駕照,並向每位學員收取培訓費2300元。然而,3個月後,學員一直沒有接到考試通知。由於許多學生即將畢業,也即將離開長春,因此,他們提出退款要求,但該駕校卻説只能退1800元。經查,該公司在南關區屬於無照經營,在南關區消協的協調下,退還培訓費40余萬元。
——2011年9月,延吉市朝陽川鎮長青村農民向延吉市消協投訴,稱他們向同村農民劉某以每斤90元的價格購買了120斤大蔥種子,種植了70余畝地,收穫時才發現,大蔥既矮又細,畝産不足3000斤。經核實,劉某不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且銷售的是散裝種子,沒有産品包裝及使用説明。經延吉市消協協調,劉某為農民賠償損失7.6萬元。
——2011年10月,樺甸市消協接到消費者房某投訴:由當地某農機銷售公司組裝的價值1.83萬元的收割機在使用過程中頻頻出現故障,最終無法使用。雖然商家派人進行過維修,但仍無法正常使用,房某找到商家要求退款未果。經樺甸市消協協調,該公司退還農民1.43萬元,商家收回收割機。 (陳奕行記者畢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