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教育部印發《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稱《實施意見》)。就此,記者採訪了教育部有關負責人。
問:請介紹一下出臺《實施意見》的背景?
答:《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要“完善以創新和質量為導向的科研評價機制”,同時要求“克服學術浮躁,查處學術不端行為”。制定《實施意見》是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重要步驟。
近些年,高等學校發生的學術不端行為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針對不時發生的學術不端事件,家寶、長春、延東等中央領導同志分別做出批示,要求加強學風建設、打擊抄襲作假行為。個別牽扯院士、長江學者、高校領導的學術不端事件,負面影響較大,輿論廣泛關注,缺乏明確調查處理程序和規範。制定《實施意見》是落實領導批示、應對社會關切的積極舉措。
2009年10月,我部設立學風建設協調小組,下設社科類學風建設辦公室和科技類學風建設辦公室,分別設在社會科學司和科學技術司。制定《實施意見》是兩個學風辦以後的重點工作。
問:《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實施意見》制定的基本思路是完善管理制度,源頭治理;明確查處責任,嚴肅處理。一是闡述學風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二是明確了高等學校是學風建設的主體,教育部負責制定高校學風建設相關政策,指導檢查高校學風建設工作。各主管部門督察指導所屬高等學校學風建設工作。三是要求高校建立學術規範全員教育制度,積極開展科研誠信宣傳教育,要求教學科研人員要自覺學習恪守科學倫理道德。四是從改進評價考核導向、支持學術委員會充分行使學術權力、實行完備的科研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其中完備的科研管理制度是防止不端行為發生的第一道閘門,也是不少學校急需重視加強的環節。五是從同行、行政、社會3方面強化監督的作用。特別強調正確發揮外部監督的作用。提出對於純粹學術不端投訴的調查和判定,應該嚴格限制在學術共同體範圍內。同時充分發揮社會力量、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促進程序規範和公正。六是對學術不端行為投訴的受理、調查、處理、公佈程序做出明確清晰的規定。規定教育部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問:教育部將採取哪些措施保證《實施意見的》落實?
答:主要有四個方面措施:一是要求各地、各校制定實施細則,細化落實各項政策。二是開展學術規範和學風宣教育活動,建立學風宣講教育的長效機制,通過不同層次宣講活動的聯合行動,做到三年(2012-2014)全覆蓋。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改進高校科研評價與考核評聘機制,尊重人才成長和學術發展規律,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為。加強科學研究的過程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規範。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科研項目評審、學術成果鑒定程序,增加科研管理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四是加強督查巡視,教育部每年將選擇若干單位和高校進行學風建設工作專項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