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記者從河南省工商局獲悉,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維護食品市場秩序,河南省制定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信用分類監督管理辦法,對食品經營者進行動態分類管理。
根據經營情況,食品經營者將被劃分為A、B、C、D四個信用等級:A級為守信經營者,標準是無任何違法記錄,依法妥善處理消費者申訴,並認真落實食品安全自律制度的經營者;B級為警示經營者,標準是未建立並執行法定自律制度的,未依法妥善處理消費者食品申訴且被多次投訴的,因一般性食品違法行為並被處以警告、3萬元(含3萬元)以下罰款或因食品違法行為被行政指導的經營者;C級為失信經營者,標準是因經營假冒偽劣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嚴重違法並被處以3萬元以上罰款處罰的經營者;D級為嚴重失信經營者,標準是因嚴重違反《食品安全法》或其他法律法規,被吊銷食品流通許可證或營業執照的經營者。
工商部門將根據食品經營者的信用等級、經營規模、經營方式、經營項目和經營地點等對其採取不同的監督檢查方式、監督檢查重點和監督檢查頻次。對守信經營商戶每季度巡查不少於2次,對警示經營商戶每季度巡查不少於4次;對嚴重失信經營者實行懲戒淘汰機制,不納入正常巡查範圍,將加強後續監管,對繼續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依法從重處罰。
據悉,食品經營者的信用等級,主要用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施分類監管,不用於評比、評定、頒發信用等級牌匾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