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清明節期間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防止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嚴重交通擁堵,為群眾出行創造良好交通環境。
通知要求,各地要針對清明節期間掃墓、祭祀活動及中短途自駕車出遊增加的情況,做好節日大交通流的管控疏導,防止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長時間、大範圍的交通擁堵。要最大限度地將警力投入到重點路段、重點時段,切實加強對車流、客流集中的高速公路、國省道、景區和墓區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各省際交通安全服務站要嚴格落實24小時勤務制度,以客運車輛、旅遊包車、校車和危險品運輸車輛為重點,嚴格執行檢查登記制度。對檢查發現客車超員的,一律卸客轉運並通報相關部門,對疲勞駕駛的駕駛人,一律強制休息。
通知要求,要在研判交通流量變化趨勢的基礎上,發佈清明交通預警,告知群眾預計出現車流高峰的時段和路段,提示駕駛人合理安排出行。要加強景區道路、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省際交界服務區等車流密集點段的交通安全宣傳。對因惡劣天氣、交通事故採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的,要通過各種方式,告知駕駛人交通管制原因和預計恢復時間,提醒廣大駕駛人合理選擇行駛路線。
通知要求各地嚴格落實警力、車輛及裝備保障,加強與交通運輸、醫療衛生、氣象等有關部門協作配合,全面做好應急準備。遇突發事件要及時啟動分級響應預案,加強現場交通疏導指揮,確保應急救援、醫療救護和運送救援設備等車輛優先通行,嚴防長時間長距離交通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