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下發《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國各級公安機關充分認識刑事訴訟法修改的重大意義,認真做好學習培訓和貫徹落實的各項工作,儘快適應刑事訴訟法修改對公安刑事執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確保刑事辦案質量不斷提升。
《通知》指出,此次刑事訴訟法修改是進一步強化懲罰犯罪和保護人民、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需要,也是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對公安機關刑事執法活動影響深遠、意義重大。各級公安機關要將貫徹執行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作為全面加強和改進公安執法工作的重要契機,作為深入開展“三項重點工作”和“三項建設”,尤其是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新的著力點,進一步完善執法制度和工作機制,確保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得到正確有效實施。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對有關內容的研究,切實改進偵查工作模式和辦案機制,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要儘快制定學習、培訓計劃,舉辦專門的培訓班,將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培訓納入初任、專業、晉陞等有關培訓中,列入警察院校基本公安業務課程,作為近期培訓工作的重點內容。今明兩年的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要將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作為重點考試內容,促使廣大公安民警特別是承擔刑事執法任務的民警抓緊學習,準確把握精神實質和具體內容,不斷提高執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會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等有關部門,抓緊做好刑事執法有關配套規定的立、改、廢工作。
據了解,公安部高度重視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的學習、培訓,將於近期舉辦專題培訓班,具體講解刑事訴訟法修改的立法精神、主要內容以及貫徹落實的有關要求。同時,公安部正在抓緊修訂《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配套規定,並對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以便與修改後刑事訴訟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