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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辦法》制定出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1日 14時15分   來源:青海日報

    “全省中小學教輔材料實行“限品種、限數量、限價格”三限政策。4月19日,省教育廳、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糾風辦制定出臺《青海省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辦法》。該辦法的制定出臺,將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規範中小學教輔材料的使用。

    《管理辦法》指出,受理評議的教輔材料,必須是享有教科書著作權人授權的同步練習、寒暑假作業等。普通高中畢業年級考試輔導類教輔材料,學校須在國家正規出版書目中選用,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省教育廳將各地選定的教輔材料每年隨《青海省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公佈,凡未選定上《用書目錄》的一律不得選用。全省中小學教輔材料實行“限品種、限數量、限價格”三限政策。小學僅供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語文、數學、英語3學科教輔材料;初中僅供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5學科教輔材料;普通高中僅供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9學科教輔材料;用民族語言授課的小學僅供民族語文、漢語文、數學、英語4學科教輔材料,初中僅供民族語文、漢語、數學、英語、物理、化學6學科教輔材料,高中僅供民族語文、漢語、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10學科教輔材料。教輔材料統一使用黑白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定價政策。免費提供教輔材料的地區也必須在《用書目錄》中選擇,不得隨意更改品種和數量。

    《管理辦法》指出,各地中小學校所需要教輔材料,在學生自願、家長認可的前提下,在省定《用書目錄》範圍內選用。學校應積極、主動地為學生提供選訂、代購、發放等服務工作,不得從中牟利。鼓勵出版發行單位向學校贈送一定數量的教輔材料,供經濟困難的學生使用。教輔材料發行單位必須是具有資質的圖書經營單位,由教材發行中標單位承擔《用書目錄》中教輔材料的發行工作,發行單位在發行前須向省文化新聞出版廳備案審查。學校對選定的教輔材料品種、發行折扣、零售價格,在校內公示張貼,接受廣大學生和家長的監督。不得以佈置作業、考試為由要求學生購買其他教輔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學生家長的意願,強制購買教輔材料。每年春、秋兩季開學初,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對教輔材料進校工作都要進行一次自查和督查。(作者: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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