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部門預算
表一、 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二、 公共預算收入表
三、 公共預算支出表
四、 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概況
一、 主要職能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為衛生部管理的國家局。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參與國家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
(二)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規劃、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結構佈局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擬訂各類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擬訂有關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
(四)負責指導民族醫藥的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擬訂民族醫醫療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
(五)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參與制定中藥産業發展規劃、産業政策和中醫藥的扶持政策,參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
(六)組織擬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參與指導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參與擬訂各級各類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
(七)擬訂和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管理國家重點中醫藥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
(八)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産加工技術的責任,組織開展對中醫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提出保護中醫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建議,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
(九)組織開展中醫藥國際推廣、應用和傳播工作,開展中醫藥國際交流合作和與港澳臺的中醫藥合作。
(十)承辦國務院及衛生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部門預算編制範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表:
第二部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部門預算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部門預算表.xls(點擊查看詳細)
第三部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的説明
一、 關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公共預算收支總體情況的説明
2012年部門收入及支出總預算506652.5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3334萬元,事業收入413566.4萬元,事業經營收入85萬元,其他收入8460.75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外交支出270萬元,教育6.4萬元,科學技術49037.6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5188.99萬元,醫療衛生441968.5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180.95萬元。
二、 關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公共預算收入情況的説明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公共預算收入506652.57萬元,其中:上年結轉1206.42萬元,佔0.24%;財政撥款收入83334萬元,佔16.45%;事業收入413566.4萬元,佔81.63%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85萬元,佔0.02% ;其他收入(含下級單位上繳收入)8460.75萬元,佔1.67%。
三、 關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公共預算支出情況的説明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公共預算支出506652.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50442.69萬元,佔88.91%;項目支出55993.88萬元,佔11.05%;上繳上級支出216萬元,佔0.04%。
四、 關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的説明
(一)財政撥款預算規模變化情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83334萬元,佔2012年收入總計的16.45%。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比2011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減少1376.39萬元,減少1.62%。
財政撥款2012年預算數比2011年執行數變化圖
單位:萬元
(二)財政撥款預算具體使用情況。2012年,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3334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減少1376.39萬元,減少1.62%。具體情況如下:
1、外交(類)國際組織(款)2012年年初預算數為270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減少16萬元,減少5.59%。主要是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ICD)》傳統醫學標準制定項目預算仍為40萬美元,與上年持平,但因人民幣匯率上升的影響,2012年該項目預算金額減少。
2、教育(類)普通教育(款)2012年年初預算數為6.40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減少6.40萬元,減少50.00%。主要是2011年含2010年、2011年兩個年度的招收港澳臺研究生專項補助經費,2012年僅含本年度的招收港澳臺研究生專項補助經費。
3、科學技術(類)應用研究(款)2012年年初預算數為28554.79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減少7233.18萬元,減少20.21%。主要是2011年安排了基本建設項目,2012年年初預算尚未安排。
4、科學技術(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2012年年初預算數為6625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2155萬元,增長48.21%。主要是增加安排科技條件專項經費。
5、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款)2012年年初預算數為130萬元,與2011年執行數持平。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2年年初預算數為5144.99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減少1377.13萬元,減少21.11%。主要是2011年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安排補發了以前年度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支出,2012年無此安排。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12年年初預算數為420.68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減少74.72萬元,減少15.08%。主要原因同上。
(2)事業單位離退休2012年年初預算數為4686.29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減少1298.91萬元,減少21.70%。主要原因同上。
(3)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2012年年初預算數為38.02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減少3.5萬元,減少8.43%。主要原因同上。
7、醫療衛生(類)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款)2012年年初預算數2182.53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514.32萬元,增加30.83%。主要是增加安排基本建設項目及按統一規定規範津貼補貼等相關原因。具體情況如下:
(1)行政運行2012年年初預算數1111.89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50.60萬元,增加4.77%。主要是增加了第三步規範津補貼資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2年年初預算數779.92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205.72萬元,增加35.83%。主要是根據我局搬遷新辦公樓後的實際情況及需求,增加了新辦公樓開辦運行及辦公設備更新項目的預算數。
(3)機關服務2012年年初預算數290.72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258萬元,增加788.51%。主要是增加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能源系統安全節能改造項目。
8、醫療衛生(類)公立醫院(款)2012年年初預算數28357.89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4851萬元,增加20.64%。主要是 2012年增加安排了西苑醫院新門診醫技樓醫療設備裝備與服務能力建設項目等原因。
9、醫療衛生(類)中醫藥(款)2012年年初預算數4312.40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846萬元,增加24.41%。主要是增加了基本建設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1)中醫(民族醫)藥專項2012年年初預算數3425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175萬元,增加5.38%。主要是根據執業醫師考試經費不足的實際情況,增加了執業醫師考試專項補助經費項目的預算數。
(2)其他中醫藥支出2012年年初預算數887.40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671萬元,增加310.07%。主要是增加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聞圖片資料庫及辦公用房改擴建項目。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2012年年初預算數為7750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340萬元,增長4.59%。主要是由於執行國家統一的規範津貼補貼政策,住房公積金的計算基數相應提高,財政撥款預算相應增加。具體情況如下:
(1)住房公積金2012年年初預算數3100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300萬元,增加10.71%。主要是執行國家統一的規範津貼補貼政策,住房公積金的計算基數相應提高,財政撥款預算相應增加。
(2)提租補貼2012年年初預算數850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40萬元,增加4.94%。主要是因新增職工等因素,按國家規定發放的提租補貼增加。
(3)購房補貼2012年年初預算數3800萬元,和2011年執行數持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外交(類):主要用於國際組織捐贈、國際組織會費支出;
(二)教育(類):主要用於招收港澳臺及華僑生補助經費;
(三)科學技術(類):主要用於公益性科研院所科研業務費、機構改革專項啟動費、科研樓維修及一般設備購置等;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主要用於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醫療衛生(類):主要用於醫療衛生管理事務、公立醫院(中醫醫院和民族醫醫院)、中醫藥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類):主要用於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