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規範新聞採訪秩序,堅決維護基層和群眾的根本利益,自5月15日起,江西省新聞出版局、省“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省紀委駐省新聞出版局紀檢組等三部門將聯合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的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打擊和治理的範圍包括:社會機構或人員假冒新聞單位或新聞記者搞所謂的新聞採訪活動,利用“採訪”活動敲詐勒索;新聞記者利用採訪活動牟取利益,接受企業和公關公司“紅包”;報刊出版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以新聞報道形式發佈廣告,搞有償新聞或“有償不聞”等。
為確保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的專項行動有效開展,江西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報刊出版單位要認真貫徹有關規定,完善內部管理規定,自覺抵制有償新聞、“有償不聞”,堅決清退存在不良行為的采編人員,並公佈舉報電話,處理群眾舉報、投訴,及時公佈核查處理結果。報刊主管、主辦單位要認真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切實糾正報刊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等問題,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屢次出現記者搞有償新聞、“有償不聞”、“新聞敲詐”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的,要追究報刊出版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級執法部門將密切配合,形成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工作合力。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對新聞記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掃黃打非”部門負責對涉及假報刊、假記者、假記者站的案件進行立案查辦,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做好信訪督辦、案件協調工作。專項行動將採取“集中核查”的方式,確立一批重點督辦案件,加大打擊和治理力度,堅決查處“新聞敲詐”、有償新聞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通訊員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