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省設區市城市空氣綜合污染指數平均為1.81,比2005年下降34.2%,比2002年下降48.7%;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濃度年均值分別比2005年下降47.5%、23.2%,比2002年下降48.8%、44.5%。11個設區市空氣質量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比2005年增加8個,比2002年增加9個。
2011年,全省七大水系三類和好于三類水質的斷面比例達45.2%,比2005年上升16.1個百分點,比2002年上升30.2個百分點;劣五類水質斷面比例為27.0%,比2005年下降19.3個百分點,比2002年下降27.1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