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統計局聯合下發通知,開展2011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
檢查工作由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統計局三部門聯合開展,國土資源部設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公室,負責檢查工作組織實施、綜合協調、信息上報等日常工作;各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農業、統計等相關部門,開展對下一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及省級自查工作。
此次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2011年度耕地保有量及變化情況、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變化情況、耕地佔補平衡與基本農田佔用補劃落實情況、耕地保護責任落實和制度建設情況、耕地等級與耕地質量建設情況。檢查將分省級政府自查、三部門組織抽查、檢查結果綜合評價、報告國務院、落實整改工作五個步驟。目前各省級政府自查工作已展開,這項工作將在2012年7月10日前完成。
據介紹,有關部門將根據檢查結果對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給予表揚,在獎勵調劑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時作為重要參考因素;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責令整改,限期補充數量、質量相當的耕地和補劃數量、質量相當的基本農田,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此次檢查結果將列為省級人民政府第一責任人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抄報(送)中央組織部、監察部和審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