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陸續進入汛期,惡劣、災害性天氣多發,對農産品生産供應和價格穩定的影響擴大。為促進汛期蔬菜等農産品價格穩定,切實防止物價出現反彈,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部署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強汛期蔬菜等農産品價格調控監管工作。
通知強調,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密切跟蹤農産品特別是基本蔬菜品種的市場供應和價格變化,發現苗頭性、趨勢性問題,迅速預警。遭受強降雨、洪澇等惡劣天氣、自然災害的省份,要在第一時間啟動市場價格應急監測,重點加強基本蔬菜品種的價格變化,增加相關人力、物力配置,加大監測頻次。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農産品儲備調節制度,制定完善汛期農産品應急保供穩價工作預案。一旦遭遇惡劣天氣、自然災害影響,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通過投放儲備、組織貨源,增加市場供應;已經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的地方,要積極發揮基金作用,通過補貼等手段,降低農産品流通成本,促進價格穩定;已經建立平價商店的地區,要充分發揮平價商店作用,採取臨時性增加補貼等措施,督促平價商店保障供應、保證質量,堅持平價銷售,不得跟風漲價。
針對汛期惡劣、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生産損失,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積極協調會同相關部門認真做好防範應對工作準備,一旦蔬菜大棚、禽畜欄舍等農業生産設施大面積受損,要及時通過價格調節基金補貼等手段,幫助農民儘快恢復生産,著眼後期保障蔬菜等農産品供應和價格穩定。
通知強調,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汛期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增加市場價格巡查,積極防範和嚴厲打擊趁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之機,哄抬價格、囤積居奇、價格欺詐等擾亂正常價格秩序的行為和各種亂漲價、亂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作用,完善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
通知還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認真執行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達到啟動條件的,要及時啟動,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遭遇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但仍未達到啟動條件的地方,也要根據農産品價格上漲情況,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基金作用,對受災群眾和重點困難群眾給予適當補貼;沒有建立價格調節基金的地方,要密切關注農副産品價格上漲對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積極向當地政府彙報,安排適當補助資金,保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