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專項行動工作會議在南寧召開。會議明確本次專項行動打擊和治理的範圍是:社會機構或人員假冒新聞單位或新聞記者搞所謂新聞採訪活動及利用“採訪”活動敲詐勒索;新聞記者利用採訪活動牟取利益,接受企業和公關公司“紅包”;報刊出版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以新聞報道形式發佈廣告,搞有償新聞或“有償不聞”等。
根據新聞出版總署、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中央紀委駐新聞出版總署紀檢組《關於開展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廣西壯族自治區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專項行動將持續到8月中旬。期間,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對新聞記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掃黃打非”部門負責對涉及假報刊、假記者、假記者站的案件進行立案查辦,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做好信訪督辦、案件協調工作。各報刊出版單位要按照新聞出版總署等三部門《通知》精神完善內部管理機制,自覺抵制有償新聞、“有償不聞”,堅決清退存在不良行為的采編人員,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為保證專項行動取得實效,自治區新聞出版局成立了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並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舉報電話:0771-5516029,傳真:0771-5516024;自治區“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舉報電話:0771-5516026,傳真:0771-551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