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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自7月1日起開始試行居民階梯電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02日 10時30分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

    在5月10日召開的寧夏居民生活用電實施階梯電價聽證會上,聽證參加人圍繞聽證方案展開了認真討論,多數參加人認為,第一、二檔電量標準設置偏低;建議按年計量各檔電量;建議對多人口家庭制定相應的階梯電價政策;建議推遲階梯電價執行時間等意見與建議。就這些廣大居民最為關心的問題,自治區物價局等相關部門結合寧夏回族自治區實際情況,在充分聽取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實施方案,並於7月1日起寧夏回族自治區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

    在方案二的基礎上適當提高第一、第二檔電量標準

    考慮周邊省市階梯電價出臺方案電量標準,此次調整將第一檔電量標準提高30度,即由聽證方案中的140度提高到170度;將第二檔電量標準提高20度,即由聽證方案中的240度提高到260度。調整後的具體電量分檔標準為:第一檔電量每月0度-170度(城鄉覆蓋率97.1%),執行現行價格,即0.4486元/度;第二檔電量每月171度-260度(一、二檔城鄉覆蓋率99.3%),每度加價0.05元,即0.4986元/度;第三檔電量每月超過260度部分,每度加價0.30元,即0.7486元/度。

    今後,寧夏回族自治區階梯電價分檔電量標准將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適時進行動態調整,以滿足寧夏回族自治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後的用電實際需求。

    各檔電量以年為單位計量

    考慮到寧夏回族自治區居民用戶一年四季用電量不均衡,季節性差異明顯,為防止夏季和冬季用電量過多,可能造成用戶費用大幅增加的問題,現將階梯電價各檔電量的計量週期,由按月改為按年為單位實施,即第一檔電量0度-2040度,第二檔電量2041度-3120度,第三檔電量為超過3120度部分。

    適當解決一戶多人口問題

    對於多人口家庭實際用電量較多的特殊情況,為保障多人口家庭正常合理的用電需求,對戶籍人口為5人及以上的家庭,具備分戶條件的,儘量分戶分表;不具備分戶條件的,在調整後的第二方案基礎上,每戶每月再增加40度的階梯電量基數,即第一檔電量每月0度-210度,第二檔電量每月211度-300度,第三檔電量為每月超過300度部分。

    加快對居民用戶的合表改造工作

    為全面實施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寧夏電力公司在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區合表用電戶戶表改造工作。合表改造為一戶一表後,執行相應的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政策;2015年1月1日起,仍未改造的合表用戶用電價格,執行居民階梯電價第二檔電量對應的電價標準。階梯電價執行時間推遲到今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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