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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泰大使館發佈入境泰國攜帶煙酒的友情提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05日 10時46分   來源:外交部網站

    近來,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接到一些中國公民反映,因超量攜帶煙酒入境泰國而遭泰稅務稽查部門查獲並處以高額罰金。為切實維護中國遊客合法權益,中國駐泰國大使館領事部官員專赴機場向主管的泰財政部煙酒消費稅司執法稽查部門了解情況並現場考察執法過程。現就有關事宜提示如下:

    泰政府允許外國公民攜帶200支(10包、1條)香煙和1公升酒類免稅入境泰國。針對超量攜帶煙酒者,泰稅務稽查部門有權在機場隔離區外的泰領土範圍內,予以檢查並根據兩類情節(即有意偷逃稅款和不知情且僅供個人使用),按香煙每包55泰銖、酒類實際價格以及85%煙酒稅率,以所攜全部煙酒量為基數處以10或15倍不等罰金。一人如受他人所托致使攜帶超量,亦認定為攜帶超量。以一人攜帶10條100包香煙(超量攜帶9條90包)為例,如此人被認定為有意走私偷逃稅款,則罰金為55x85%x15x100=70125銖;如此人被認定為不知情且香煙僅供個人使用,則罰金為55x85%x10x100=46750銖。如拒不交罰金,將移交機場警方調查並啟動相應司法程序。法院將依法對涉案人員判處有期徒刑,按一天200銖標準折抵刑期,最多不超過2年。

    為此,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提示赴泰中國公民注意並嚴格遵守泰方上述規定,不要攜帶超量煙酒入境泰國,不要將煙酒交由一人保管。如攜帶超量,請務必在離開機場隔離區之前,主動向泰海關申報並將超量煙酒交其保管,同時支付小額保管費用並索要相應票據。離境時可憑票取回交存煙酒。

    如有需要,請聯絡中國駐泰國大使館,電話:0066-854833327,傳真:0066-2245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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